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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控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30 09:05:20    浏览次数:423 次

文章推荐人:张祖峰律师

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落实招投标阶段己确定的造价控制目标与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原则与内容,特别是注意增减工程量的签证工作。工程由于工程变更在施工阶段的不可避免性,当出现必须变更的情况时,需尽快落实变更,修改相关文件,做好详细记录,并与承包人达成对增减项目的定价协议。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承包人未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清单综合单价或调整的幅度。

在工程量签证前,应区分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哪些项是合同内,哪些项目是合同外;哪些工作内容已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哪些没有包含;如果要签应该签多少等等[1]。万铁成[2]认为工程施工阶段应对变更程序、变更信息资料、现场签证管理、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等方面进行造价控制。

1.工程变更签证产生的原因

(1)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产生的签证。

(2)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情况,而施工过程必须要进行或因影响施工而必须实施的工作,产生现场签证。

2.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区别[3]

(1)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的内容不合理或错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动或完善,从而改变了原设计。而工程现场签证则对原设计功能没有影响,或是因工程变更而衍生出来。

(2)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人员签发确认,现场其他人员无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现场签证无需原设计人员签发,现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承包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即可生效,计入结算项目。

(3)工程变更可能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而现场签证一般是增加工程量。

3.设计变更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设计变更的产生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另一种是由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并征得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联系单。在具体工程中,经常出现的设计变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工程规模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而发生设计变更。

(2)因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而发生设计变更。

(3)因工程某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尺寸的改变,而发生设计变更。

(4)因技术规范改变,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而发生设计变更。

3.1 设计变更的审查管理

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单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实施前的审查与研究。应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贯彻分级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避免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情况,可以签发。如设计遗漏、设计错误及实际与设计不符等。

(2)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投资的范围内,若确需变更但可能超投资时,就需要慎重签发。

(3)说明设计变更产生的背景、变更的原因,包括设计变更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工艺流程改变、技术要求改变、设备选型改变、设计漏项、设计失误等内容。

(4)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竣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阶段,一般不再签发设计变更。

(5)如果发生的变更部位已施工但没有竣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对该变更部位的施工,及时向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反映情况,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最有效、最经济的施工方法,尽量在不改变已施工部位的情况下,达到设计变更的效果。

3.2设计变更的控制原则

(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仅仅要对发生变更的工程质量和工期方面严格审查,还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在设计变更实施前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和预算。

(2)设计变更必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要求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防止通过设计变更无故扩大工程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进而影响工程造价。

(3)在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工程造价与现场变更对整个工程的影响加以权衡,再做出决定。

(4)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影响也越小。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在施工阶段发生变更,已施工的工程可能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尽可能把可预见的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降低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

(5)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设计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可以增加设计变更;有些变更要求虽然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但也需全面考虑,应将变更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产生的损失,加以权衡后再做出决定;若预计发生设计变更后工程造价可能超投资时,就一定要对设计变更总量进行控制,防止超投资现象发生;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否则就必须阻止其发生。

4.现场签证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合同与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或现场条件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于现代工程规模和投资都较大,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和工程预算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事项和费用作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在项目实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现场签证价款的控制。

4.1 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单位与现场监理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某工程的广告围挡签证,签证上注明使用L50*5的角钢,而实际用的却是25*25*1.5的方钢,且长度短于签证上的尺寸,很显然是签证人员并未到过现场核实。

(2)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如某业务大楼施工图只是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但现场签证却要求回填级配砂石。按送审结算计算,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外购土回填增加签证价款约60万元。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工程用料并非越贵越好,还应考虑成本。

(3) 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对少报、漏报的项目不予追加。但是现场管理人员对招标文件与标书不熟悉,对此部分工程量仍进行签证,更有的是对中标承包价中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再者就是总承包与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混淆,如合同里规定土方单位的工作包括人工修边捡底、现场清理等,而实际施工土方单位没有进行修边捡底,甲方只给予了基坑支护分包方自行平整的签证,并没有扣除土方单位的费用的签证。结算时就造成了甲方和土方单位及基坑支护单位的扯皮现象。

(4)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这就忽视了一点,即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有些承包商任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尽可能争取得到更多的不合理利润。

4.2如何有效控制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人员首先要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合同条款内容,经常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增强成本控制意识,应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预算定额、间接费定额知识。

(2)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时间等要明确;签证应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或驻工地代表签字,否则无效。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严禁事后补办,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座位结算依据,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

(3)对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签证,将工程造价人员请到现场,当场计算并确定工程量,建设单位,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工程量,以免结算时牵扯不清。

(4)现场签证执行多级审核原则。如某项目在合同中约定现场签证至少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第一级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部及成本控制部门;第二级为工程部副经理。

5.结语

综上所述,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种现象,加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不仅是建设单位控制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就一定能控制好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这笔费用,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作者: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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