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与签证案例文章当前位置:本站首页 >> 索赔与工期 >> 索赔与签证案例文章

专业工程律师说法:工程索赔的定义及分类

来源:中国建筑工程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4-01-30 08:21:13    浏览次数:436 次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1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产品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索赔事件随之而生。所以从合同开始履行到合同终止都可能发生索赔事件。现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这段期间分别谈谈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

1.1工程开工前期:

1.1.1项目前期应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的相关手续、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不到位,使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或进场后无法施工,其责任在于业主。在实际过程中,及其容易发生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降低施工效率而导致索赔。

1.1.2工程临时征用的涉及当地道路、电力、水利等相关设施的更换或损坏,当地群众以各种理由干扰、阻挠工程施工。例如村道路、水渠排灌等。造成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法正常施工,施工单位对停滞的人员、机械设备申请窝工损失费。

1.2工程施工期间:

1.2.1工程设计阶段地质勘察不详细,设计中有很多设计不到位或不足之处,施工中发现原地质与设计不符等问题后,致使原图纸不能使用,需要变更。造成在等待图纸期间机械、人员的停滞、厉,力阳:成型或材料报废的索赔。

1.2.2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老百姓的需要,当地老百姓或政府为了方便当地群众提出要求,或者是由于设计时粗糙,施工中出现了需要增加、减少或移位等,如果此时施工单位已进场做了准备工作或已经开始了施工,暂停施工等待图纸或转移施工地点,必然会导致的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1.2.3如果遇到工程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也会导致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1.2.4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指挥不当引起的工程索赔等。

1.3工程施工后期:

工程施工后期业主一般会要求赶工期,必然导致工程费用的索赔。

2 工程索赔的分类

2.1合同内的索赔。根据承包商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另一方提出的补偿索赔。

2.2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施工中增减工程项目令、改变材料、暂停或赶工期等。

2.3地质气候。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2.4社会政治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动乱、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在线咨询
看不清请点击换一张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建筑工程律师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尚都国际中心A511
邮编:100020
电话:010-51661881
手机:13720035109
传真:010-66060253
邮箱:zgjzgcls@126.com

联系我们 扫码访问手机端
诉讼与仲裁 | 工程变更与增减项 | 转包与违法分包 | 工程发承包 | 招标投标 | 勘察设计 | 监理纠纷 | 新闻中心 | 服务项目 | 律师专家 | 成功案例 | 法律法规
版权说明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8 建筑工程律师网 京ICP备1805686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6203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尚都国际中心A511 联系电话:010-51661881 1372003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