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明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挂靠经营合同引发的纠纷案,法院在判决原、被告双方合同无效的同时,决定对原告的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原告武邑县京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邑建工公司)诉称,2008年5月,武邑建工..
——以个体建筑经营者为研究视角 作者:薛彦林燕华然 法院在建筑施工工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经常涉及到个人挂靠施工的现象,如何处理引起了较大的争议。不同的法院之间、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审判庭之间,就案件的诉讼主体、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
与挂靠经营相关的建筑领域民事纠纷实践中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因施工队欠材料、劳务费等引起的合同欠款纠纷; -----------这种情况首先应当区分这种合同的主体。如果合同不是与被挂靠单位签定的,施工队和材料商、劳务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与是否挂..
作者:许世雄 包工头承建某工程后,在工程既未竣工验收,也未对工程量及价款进行结算的情况下,双方仅通过估算,发包人便给该包工头出具了工程款欠条。后包工头持该欠条上法庭要求发包人给付工程款。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其要..
建筑企业挂靠概述: 建筑业企业挂靠,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
因建设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各方人员比较多,因此由挂靠所产生的各方当事人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具体来说,其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主要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承包单位即被挂靠人、挂靠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及雇用人员等,这些当事人相互之间形成很多种法律关系,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通常所称的“挂靠”):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涉及如下建设工程法律问题: 1、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2、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出借资质并收取管理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建议依法应由建设管..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涉及以下建设工程法律问题: 1、出借营业执照的建筑企业,虽然与挂靠人签订协议,约定挂靠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但是仍不能免除出借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2、出借营业执照的建筑企业,要对挂靠人再..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实际施工人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其签署的《施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对此,合同中约定的延误工期的违约赔偿责任也相应的无效。但并不是合同无效,就可以免除实际施工人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赔偿责任。 附:民事判决书 ..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本案例涉及以下建设工程法律问题:1、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接工程再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的企业应承担偿付工程款的补充责任;2、建筑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建筑企业应当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1、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2、不能确定发包人是否欠承包人工程款,法院驳回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文书标题】李修德诉..
案例推荐人:吴静律师 1、实际施工人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可以起诉发包方和承包方。 2、承包方先进场施工或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约定由承包方施工后,再履行招投标手续,法院认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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